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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来源:遂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20/6/28 18:10:08

初级会计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为:考生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合格成绩不予保留到下一年度。

合格分数线: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100分,参考往年),其中,内蒙古地区不再划定自治区分数线。按照规定,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成绩管理:

参加初级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会计资格合格证书。

考后资格审核:

部分地区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对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

合格考证:

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领取,如有领取消息恒企教育会尽快公布。

继续教育: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新规已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故2018年的继续教育方案以当地财政局的公告为准。

未通过考试:

可按照财政局发布的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完成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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